即日起,鄭州警方將開展為期一個月的交通違法集中整治行動,重點查處酒后開車、不掛或遮擋號牌行為,一旦查出均按新規(guī)處罰。
集中整治 遏制冬季事故高發(fā)
鄭州市交巡警支隊昨天通報稱,冬季是交通事故高發(fā)期,為此,該支隊決定在全市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突出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
此次行動重點對水泥罐車、渣土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危險品運輸車、長途客運車輛、旅游客車、校車、通勤班車、小型面包車等客貨運車輛,及超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酒駕、闖信號、闖禁行、農(nóng)用車違法載人、夜間違法使用燈光、涉牌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
整治行動主要在國道、省道、景區(qū)道路、城市快速路、城鄉(xiāng)接合部、在建施工道路、新開通道路、流量小車速快的道路、客運車輛集中的道路等范圍開展。
嚴查酒后開車和不掛或遮擋號牌
即日起,交巡警支隊將派民警在人員、車輛比較集中的路段嚴查酒后及醉酒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利用車輛在路口等紅燈的時間,讓駕駛?cè)俗骱粑鼫y試,使查處酒后駕駛常態(tài)化。
對在市區(qū)道路上行駛、停放和在公共停車場停放的無號牌,故意污損、遮擋、折疊、涂改、偽造、變造、挪用機動車號牌和不按規(guī)定安裝、懸掛單面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將從嚴處罰。
此外,交巡警支隊還將運用測速設(shè)備,嚴查超速違法行為,從嚴查處大型客車、校車、通勤班車超速和夜間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的違法行為,并加大對水泥罐車、渣土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危險品運輸車、營運長途客車闖禁行的治理力度。尤其是對20時至22時管控相對薄弱、闖禁行違法行為高發(fā)時段集中進行突擊治理。一經(jīng)查出,一律頂格處罰。 (首席記者 胡巨陽)(線索提供:邢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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